2008/04/20

可吃不可吃

韓國打算合法化食用狗肉,引起極大爭議..


我不懂的是..
如果你自己就吃著其他動物的肉..
你有什麼資格指責別人吃狗?
因為你沒吃過夠、你不吃狗,所以就可以指責?
那不吃牛的人也來指責吃牛的,不吃豬的指責吃豬的?
真要比,沒完沒了!


我當然不是鼓勵吃狗,只是我也不認為吃狗就罪大惡極!
我不會吃,但我也不覺得吃狗就該死!


為什麼?因為我覺得吃肉本身就已經殺害了其他動物..
這些動物也不是莫名其妙就該被殺死的..
那為什麼可以吃?因為大多數人覺得可以吃..
因為這些動物不稀有,沒有絕種的危險,而人類需要他們作為食物來源..


說穿了:是人類決定、選擇了動物是否可以被食用!
也是人類決定、選擇哪些動物要保護,希望保護者便立法明文規定,犯者刑之!


那麼一切其實都是人制訂的遊戲規則!


我的愛很少,只能有限度地給予..
我養狗,你說要把我的糖糖抓去殺來吃,我絕對會拚命保護..
而且會反對到底,全力悍衛、保護我的糖糖!


但是你要去養肉狗、殺狗、煮來吃..
只要宰殺過程比照食用獸,不造成動物極大的痛苦..
老實說,我不懂跟殺牛殺羊殺豬、殺雞鴨鵝魚等等有什麼不同?


事實上我認為:人都吃人了,還有什麼生物吃不得?
只要人想吃,即使用法律規定、用輿論譴責,還是會吃的!


所有可以被理智列舉的理由,都是可以被反制的理由!
以各方面來說,目前為止我所看到的反對聲音都不夠具有說服力!
那種「我就是要保護」主觀意識的理由,反而最不容易被反駁..


而我最多只會繼續漠然看待這事件的發展..
我不會吃狗、不會殺狗,不會讓我的糖糖被其他人欺負!
但我也不會認為吃狗就是野蠻、就該被譴責....等等


如果生命平等,那就沒有什麼誰該死誰不該死..
弱肉強食始終是存在的,否則不會因為人類力量比較大,可以選擇保護什麼動物..
也連帶決定什麼動物可吃不可吃,這基本上也就已經不是平等的了!


動物求生,勢必會壓迫其他生物生存的權利..
人也不過就是動物的一種,沒有比較高尚..
既然我也不是吃素的,我就不認為我有資格譴責別人吃什麼肉!


用食指指著別人,還有四隻指著自己吶!

2 則留言:

  1. 為啥宰殺其他動物來吃沒人反對~
    但宰殺狗來吃會反對~
    主要是因為~
    狗是除了猴子以外~
    腦部構造和人類很接近~
    有想過嗎~!!
    你叫糖糖會有反應~ 糖糖會表達情緒~ 教他學習東西遠比其他動物來的快~
    但其它的動物ㄋ~??
    頂多只是知道對方是飼主~就是跟著而已~ 沒有像狗這般的有靈性~
    為啥動物們會被叫畜牲~ 但貓狗卻叫寵物~
    (以上純屬個人感想~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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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寵物種類很多,並不侷限於貓狗,只是貓狗佔比較多數..
    沒人養的流浪動物,還是有人會叫"畜牲"的..

    我想表達的是:生命平等,沒有什麼動物該死什麼動物不該死..
    生命的存在與否,不應該是由人來決定的..
    但是現實上就是人在決定要哪一種死、要哪一種生..

    肉食動物你不可能讓牠吃素,那牠獵殺其他動物是為了生存..
    人當然可以選擇不吃狗肉生存,但是人在吃著其他動物的肉就算"應該"?
    我沒有辦法這樣認為!
    殺害就是殺害,奪取了動物的生命就是奪取,不會因為殺的是什麼動物而有程度上的不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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