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05/20

意外找到的舊信

昨天,不小心找到幾年前寫的舊信..


寫信,我習慣看來信寫..
所以既然有我寫的舊信,自然也有他的來信..
很簡單的信紙,我的回信永遠比他來信的字數多..

當初因為工作,不方便打電話,也不能用MSN..
所以我要求他必須寫信給我,當然他交差的性質大於跟我聯絡,連簡訊都是隨便回覆,還沒好氣,更別說是寫信了,但是只要他寫來,我一定會回,否則他就更有不寫的理由..
沒想到最後一封回信,我沒有寄出,未寄的理由,實在也不記得了!


快覽了一次內容,突然地又想起他的事..
老實說,要不是看了舊信..
我早就忘了他叫啥名,現實的一切幾乎全數忘光..
只剩下一些想來還難免憤恨的記憶,還有之前刻意記住的交往時間..

就剩下這麼多..


我拿著信紙,他的信、和我的回覆,走進廚房..
打開瓦斯爐,點燃紙張..
看著水槽裡燃燒的火燄,將紙張化為灰燼..
然後打開水龍頭,把過去送進水管..


無所謂不捨,痛苦多於快樂的感情,不需要留戀..


一開始,本來就不是因為喜歡他才交往的..
從高中開始,我就不願意喜歡上年紀相彷的男生..
因為同齡的男生,根本不會處理感情..

想分手,也不敢說清楚,只消極地落跑..
但回頭認真想想,其實根本就沒有開始交往吧?

真正喜歡的人,其實是別人,卻又默默接受我的付出..
吶,我喜歡一個人是直接表示的,全班都知道我喜歡誰..
本人裝聾作啞,事實上喜歡的是班上成績好又漂亮的女生,又沒種挑明了說..


前車之鑑歷歷,所以我不再注意同班男生,連同校都不看..
但即使如此,還是無法避免跟不適合的人交往..
自己當然佔了很大的問題,幾次下來已經磨得聰明..
談戀愛是要花錢的,社會人士當然比學生好!

(你可以認為我勢利,無所謂,但我不需要你評斷我的看法!)


人是從失敗中記取教訓,所以從他身上,我得到的教訓也不少:身分證上的年齡不代表心智年齡,二者相差24歲以上是有可能的,一個人被母親保護得越習慣,就越喪失獨立性,不想負責任、沒能力負責任,才會出爾反爾反覆無常!父母親反對來往的人,必然自有道理(雖然我早就明白原因,但是叛逆!)
還有最重要的一點:「江山易改,本性難移!」


千萬不要妄想,愛情可以讓一個人徹底改變,那是連續劇和小說寫的..
你應該找的,是一開始就希望交往的對象,而不是降低條件先找一個,然後再來慢慢改造..

如果你現在存著這種想法..
我保證,你會因此氣死、累死,然後怨恨他狗改不了吃屎!
因為事實就是如此,要用愛情去改變人,還是太異想天開了!


因為跟他分手,我才有徹底的覺悟..
所以才有現在的我,我才會跟馬克在一起..
終於知道自己想要什麼,也確實找到了,那才是幸福..


戀愛不應該讓自己不開心,這樣的戀愛,乾脆就不要談了..
除非妳很喜歡當悲劇女主角,沒問題,開心就好..

2 則留言:

  1. 姑且試之好像很多人都會犯同樣的錯誤~
    交往還好!
    結婚也很多人用這種方式~
    只因為~ 信仰著~搞不好結婚就會變ㄌ的看法~死ㄌ不少人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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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人要是這麼好改變,那天下就太平了吧..
    很多人總是要到真的無力回天了,才願意相信事實..

    回覆刪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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